南方日報訊 (記者/李榮華 通訊員/劉明)“獵虎”三年有半,逮“醉貓”萬餘。通過整治,深圳涉酒交通事故明顯下降,形成了‘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良好交通氛圍,在全國樹立典範。
  昨日,深圳市交警局對外公佈了涉酒駕駛嚴重交通違法成績單。從2009年4月起,深圳交警持續開展了260次“獵虎”專項整治行動,而2011年5月1日起“醉駕”入刑,至今深圳交警已查處醉酒駕駛3083宗,當事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查處酒後駕駛7556宗。經過分析,車友心存僥幸、死要面子,成涉酒駕駛主因。
  涉酒交通事故降三成
  2013年全年,深圳共發生一般以上涉酒道路交通事故42起,造成29人死亡,42人受傷,同比事故起數下降30%,死亡人數下降12.13%,受傷人數下降46.84%。
  同時,2013年全市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四項指數也全面下降,這與深圳交警持續大規模查處酒駕行動和涉酒道路交通事故的減少有著密切關係。
  30至45歲成醉駕“主力軍”
  交警對查處的7556宗酒後駕駛按年齡段進行了統計:18歲以下占比0.07%、18—30歲占比19.43%、30—45歲占比63.35%、45-60歲占比16.27%、60歲以上占比0.87%;
  共計查處醉酒駕駛3083宗,按年齡段統計如下:18歲以下占比為0、18-30歲占比20.96%、30—45歲占比63.15%、45—60歲占比15.21%、60歲以上占比0.68%。
  酒駕者心存僥幸
  深圳交警對200名涉酒駕駛員進行問卷調查顯示,有69.2%的人明確表示應該堅決反對酒後駕駛行為,“但他們酒後駕駛的事實又說明這些人自身約束不夠,明知不可為而為之。”
  在問及為什麼會酒後開車時,有43.7%的人認為“自己可以僥幸逃過檢查”;有12.6%的人認為“自己酒量大,不會出事”;有39.1%的人表示“因為家人、朋友或上司要求抹不開面子而喝了酒”。這表明這部分駕駛員普遍僥幸心理嚴重,安全意識差。
  去年5人二次醉駕被查
  交警統計發現,2013年有5人第二次醉駕被查獲,13人第二次酒駕被查獲。
  這表明,在“醉駕”入刑,深圳交警持續大規模整治的形勢下,仍有個別駕駛員無視法律法規,漠視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原標題:深圳3年半抓“醉貓”萬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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