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網訊(記者何文玉報道)10月29日,新疆伊犁的任先生反映,稱自己乘坐線路車時,司機說走高速需要車上的每位乘客平攤高速通行費,司機的這一做法合理嗎難道車費中不包含通行費嗎
  任先生說,自己乘坐線路車前往霍城縣清水河鎮,以往司機走218國道,可這次司機說要抓緊時間返回,走高速也可以節省大家的時間,希望車上的乘客同意走高速,但每人要平攤通行費,15元的通行費每人平攤下來3元錢。雖然錢不多,但總覺得不合理,又不好意思為幾元錢與司機爭論,便向伊犁晚報反映了此事。
  伊犁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能源交通價格處處長許衛業說,按照發改委的定價,線路車的運價是由運率和運距決定的,再就是根據線路車的等級。線路車車型價格在30萬元以內的,運價1.3元每公里;如果線路車車型價格高於30萬元,則運輸價格也會提升到1.6元每公里,但伊寧市基本沒有此等價格的車型跑線路運輸。在這個運價的基礎上,線路車的運價只能低於規定價格,決不能高出定價;線路車為了上座率和運輸連降低運價,是合法的。伊犁河谷的線路車經過的收費站並不多,線路車的運價中也就不包含高速通行費,司機與乘客協商走高速後,要求乘客自行承擔通行費屬合法要求。另外,通行費是上繳國家的,並沒有裝進司機的口袋,但乘客自行承擔的通行費決不能高於收費站的價格。  (原標題:新疆伊犁發改委:線路車費中無通行費 乘客分攤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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